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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员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形。
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本规定中的立案追...
在日常生活中损害商业信誉情造成受害人重大损失的,是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那么,损害商业信誉罪量刑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阅读。
商品声誉是指社会公众对一经营者的商品性能、品质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商品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规定:
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损害商业信誉罪我们都知道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生活中也经常听说。那么,损害商业信誉罪处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必须澄清,商业诈骗罪不是《刑法》规定的一个独立的罪名,因此,商业诈骗罪的提法不规范、不准确。
第二,《刑法》规定的诈骗类犯罪有十几个罪名,大家比较熟悉的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招摇撞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诈骗类犯罪的共同特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使受骗者产生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进而取得被害人的财产。
第三,在商业领域,典型的诈骗犯罪是合同诈骗罪。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扰乱市场秩序罪共有十三个罪名,合同诈骗罪是其中的一个罪名,也是处罚最严厉的一个罪名,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不但如此,合同诈骗罪的入罪门槛也很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这就是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
关于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来确定具体的标准,一般的诈骗罪立案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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