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业信誉是不是属于自诉案件
导读:
我们在平时生活中一定都听说过损害商业信誉的事件,也就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违法行为,那么对于这类案件来说,是不是属于自诉案件呢,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损害商业信誉是不是属于自诉案件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不是的,损害商业信誉不属于刑事自诉的范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属于公诉案件。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规定,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损害商业信誉要具备如下条件:
(一)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侵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为故意。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损害商业信誉是不是属于自诉案件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损害商业信誉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属于公诉案件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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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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