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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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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释义】本条是关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是主持村委会选举的惟一机构,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都无权主持村委会的选举。根据村民选举工作的实践经验来看,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有:一是接受有关部门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组织村民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公布选举日期。二是组织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三是进行村民登记,审查村民选举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并处理村民对选民名单的意见。四是组织选民酝酿、推荐、提名候选人,根据投票结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五是同选民商定选举方式和投票表决方法。六是确定、公布选举日期、地点和投票站,主持村民大会的选举及表决。七是受理和调查村民有关选举的申诉和控告。八是监督选举过程,确定选举...
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78号)
《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14年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娄勤俭
2014年8月18日
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全面、真实、经常的原则,依照法定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检查指导工作:
(一)督促检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村民委员会是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设立的,因此只要村民委员会的设立过程,是符合村委会组织法的,那村民委员会该组织就是合法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村民委员会怎么成立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村民委员会怎么成立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
由此可以看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村委会委员三种职务必须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不得先选举村民委员会委员,然后再有委员自己推选主任专和副主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直接选举是全体村民的选举,不能采用户代表选举,也不能采用村民代属表选举的方式。
二、村民委员会设立的原则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直接涉及到村民自治。适度的村民委员会规模,将会促进农村民主制度的建设...
农村村集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集体讨论制定农村自治章程。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有哪些?村民自治的内容概括起来说,就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所谓自我管理就是由村民对自己的和村里的事务进行管理。自我教育是由村民通过村民自治活动,提高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尤其是通过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村民会议等活动接受社会主义民主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自我服务是根据本村的实际,由村民委员会把农民组织起来,处理和发展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并为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主要有: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村民的公共事务和...
想必大家对于民主这个概念并不陌生,民主管理主要的核心思想和主旨是以人为本,同样这个理念在我们如今的社会被积极广泛的运用,以此来唤醒人们的主体意识。那么民主管理规定是怎样?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主管理是什么是相对于绝对服从绝对权威的管理而言的。即管理者在“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下,科学的将管理思想进行传播,协调各组织各种行为达到管理目的的一种管理方法。因此,民主管理即符合人们的心理要求或“以人为本”管理思想,也是管理者所追求的是一种管理艺术,即一种被管理者意识不到的正在接受的管理,而事实上他却正在接受管理的积极性,唤醒人的主体意识,弘扬人的主体精神,发挥人的主体能力。因此,民主管理又是一种群众参与下的多数人管理多数人的管理。
二、民主管理规定是怎样1、发展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
我国行政区划中并没有村民委员会这一设置,所以该类型委员会和行政机构是不一样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村民委员会有权力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村民委员会有权力吗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构,没有行政权力。
主要工作如下: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
村民委员会没有裁决民事合同的权利,裁决只能由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进行。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列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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