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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0:56:36 0人浏览

导读:

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分割财产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那么,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配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同居生活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那么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配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

  •   根据法律规定:1、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2、你们签署离婚协议后,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3、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用一并处理;4、你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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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

  •   核心内容: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分割财产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知识内容。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兵。以下为大家解答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这个法律问题。

      第一如果双方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按照约定处理。

      第二,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按照共同财产只处理婚姻关系承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均分,但应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事实婚姻可以分割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从本条看《婚姻法》在处理上适用以下原则: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

  •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并没有办理结婚证,这种情形被我们称之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大多在农村发生,如果事实婚姻中的一方想要分手,那么事实婚姻分手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二、事实婚姻分手财产分割

      1、事实婚姻关系中,对于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之间订立有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如果不存在,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适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16条至19条的有...

  •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

      何某与范某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前两年,夫妻二人感情尚可。2008年夏,范某前往广东深圳打工,并且一年只回一次家。后范某发现何某在家与第三人发生婚外情,遂要求离婚。虽经何某苦苦哀求,但范某仍坚决要求离婚。后范某与何某经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及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3归范某所有。后何某拒绝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范某便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按双方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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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分歧】

      对本案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之间为协议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现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未实现,因此,该财产分割协议虽已成立,但并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无约束力。

      第二种观点认为:双...

  • 在财产分割份额确定事项上,一般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确认所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二、平均分配,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三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少分或者不分。

    重点说下房产分割,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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