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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1:03:13 0人浏览

导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是什么
  •   如今仍然有很多人认为,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了,就属于事实婚姻了。其实,这种观念完全是错误的。那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的要件有:

      ①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② 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③ 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④ 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

      以上就是对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是什么的回答,谢谢阅读!

  •   事实婚姻,在我国社会中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本质上是属于违法婚姻的。那么事实婚姻有哪些构成要件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事实婚姻有哪些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

  •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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