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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国家法律规定员工所在公司必须要为员工缴纳工伤险,但依然有很多公司为了节省成本而不为员工缴纳,等到员工发生工伤之后又百般推脱,不愿赔偿。那么,没买工伤险发生工伤向谁索赔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向用人单位索赔即可。
1、由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出现工伤事故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以上就是对没买...
如果单位按时足额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按照工伤赔偿项目的不同分别向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里面出具,也就是向社会保险部门进行索赔:
1、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面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3、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4、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辅助器具费用;
7、生活护理费;
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出具: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
对于劳动者来说,出来工作在挣更多的钱的同时,还要努力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目前存在很多人没有买工伤保险的情况,那没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
发生工伤,应当如何主张赔偿金?鉴于这个问题,我时常碰到,为此,特发表此篇文章,希望对一些人有所帮助.
一、医疗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数额根据医疗清单以及医疗发票来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单位支付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
三、交通费
由单位支付,据实结算
四、住宿费
有单位支付
五、康复性治疗费
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由保险基金支付
七 、停工留薪
由单位支付医疗期间的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八、护理费
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
造成残疾的:
九、生活护理费
如果经鉴定部门鉴定存在伤残且需要护理的,那么根据护理等级,由基金按月支付
十、如果构成一级至四级的伤残等级的,还应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基金支付,【一级24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2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
只要认定为工伤以及评上伤残等级,无论是破相还是其它受伤情况,都可以向公司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只伤未残”交强险是否理赔护理费、误工费
现在交通事故的案件涉及到的交强险的问题越来越多,对于只伤未残的护理费和误工费是否应该理赔,在哪部分出这笔钱,现在争议的比较多。保险公司往往都认为 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不应该赔付误工费。但这种说法是明显错误的。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对第三人“伤而未残”者,往往只根据现在通行的《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八条确实规定:“在死亡伤残赔偿 金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例如:
一名司机,在一起事故中碰到这样一件事情:交警把死亡伤残理解为:死亡、受伤后残废,交警把伤者的护理费、误工费等都列入第二项医疗费...
交通事故可以报工伤又索赔。二者属于不同法律关系,由不同法律法规调整,可产生多个请求权基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当我们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会到医院进行治疗,这个一定是会花费一定的费用的,但是如果受伤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或是这一受伤是有一定的保险进行保障的,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有关的责任人对医疗费进行赔偿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工伤和意外险的医疗费赔偿。
一、工伤的医疗费赔偿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那么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的比例分别增加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没达到400元的,没有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75%~80%;
4、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获得的补偿是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是55%。
6、儿童发生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可补助70%,发生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也达到70%。
参保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由社会保险部门依据相关的规定报销:
不到4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4万元-8万元的部分可补偿90%;8万元以上的部分可补偿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多只能获得15万元的补偿。
(不同地方的政策可能有差别,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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