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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5:13:17 0人浏览

导读:

在工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是可以选择诉讼解决的,向法庭提交申请。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程序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程序
  •   在工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是可以选择诉讼解决的,向法庭提交申请。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程序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申诉: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及劳动关系的主体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引起的争议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劳动仲裁机构收到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书面材料后予以审查,七日内予以答复当事人,对符合有关劳动仲裁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

      2、仲裁:立案后,仲裁员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后,被诉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按期提交答辩书,委托代理人填写授权委托书。双方均预交仲裁处理费等。仲裁庭在立案后一般应于60日内结案,因案情复杂需延期的需由仲裁委批准。

      3、执行:仲裁委的裁决书下达后,如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服仲裁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书即失去法律效力。如双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的...

  •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核心内容: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劳动争议仲裁四个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分为以下四个程序:

      1.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仲裁前准备。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3.调解。

      4.开庭与裁决。

      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

  • 劳动仲裁程序中止大部分原因是人为主观作为后产生的结果,不过还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那么具体有哪些原因呢?这是很多人想要弄清楚的。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什么情形下劳动仲裁程序中止以及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什么情形下劳动仲裁程序中止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1、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2、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3、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
  •   1、申请仲裁人填写《仲裁申诉表》;

      2、组织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情况;

      3、研究是否符合仲裁范围(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4、符合仲裁条件的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答复予以仲裁;

      5、书面通知仲裁双方及仲裁庭人员开庭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6、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需出具证明,他人参加的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7、申请仲裁人提供有关证据;

      8、如遇特殊情况仲裁案件需延期处理的,应填写《延期处理仲裁案件审批表》;

      9、开庭结束后,填写《人事仲裁案件结案审批表》;

      10、发出人事仲裁裁决书。

  • 众所周知,当我们发生了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条件呢?如果有,那具体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本文就为您讲述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条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二、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三、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有以下几个情况:(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如果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是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的。那么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

  • 劳动仲裁的程序: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庭开庭;当事人质证和辩论;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仲裁庭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增敏。劳动仲裁程序多长时间有结果?

      1、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

      2、在开庭四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3、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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