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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09:30:10 0人浏览

导读:

在某些时候,国家公务人员在进行贪污行为时,往往不止一个人,他们会互相之间进行掩护,防止他人发现,这类贪污往往更为隐秘。那么,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   在某些时候,国家公务人员在进行贪污行为时,往往不止一个人,他们会互相之间进行掩护,防止他人发现,这类贪污往往更为隐秘。那么,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

      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以上就是对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的回答,谢谢阅读!

  •   共同受贿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勾结或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并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及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行为。那么,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

  •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   在某些时候,国家公务人员在进行贪污行为时,往往不止一个人,他们会互相之间进行掩护,防止他人发现,这类贪污往往更为隐秘。那么,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

      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以上就是对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的回答,谢谢阅读!

  •   什么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主体对认定单位犯罪非常重要,那么,单位犯罪的主体如何认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

      一、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

      (一)单位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

      单位要构成单位犯罪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

      2、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单位。合法单位不仅依法履行了一定的报批和登记手续,以从事合法经营活动为宗旨.非法单位实施犯罪的,只能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

      3、必须是相对独立的单位,即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场所,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并进行独立核算的单位,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对于实践中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也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

  •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   贷款诈骗是犯罪而借贷是民间纠纷不是犯罪。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既有相同也有不同,要对此二者进行正确区分。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那么贷款诈骗罪的罪与非罪怎么认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一、贷款诈骗罪的概念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贷款诈骗罪的构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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