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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的罪与非罪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14:09:20 人浏览

导读:

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既有相同也有不同,要对此二者进行正确区分。贷款诈骗是犯罪而借贷是民间纠纷不是犯罪。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那么贷款诈骗罪的罪与非罪怎么认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贷款诈骗是犯罪而借贷是民间纠纷不是犯罪。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既有相同也有不同,要对此二者进行正确区分。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那么贷款诈骗罪的罪与非罪怎么认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一、贷款诈骗罪的概念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贷款诈骗罪的构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三、贷款诈骗罪的罪与非罪怎么认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要区分贷款诈骗和民间借贷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归纳的有关贷款诈骗罪的罪与非罪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在线咨询律师,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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