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性骚扰表现形式有哪些

性骚扰表现形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0:43:35 0人浏览

导读:

性骚扰可以说是最让女性感到困扰和惶恐的一种行为了,一旦遇到这种事情,很多女性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有的人认为遇到性骚扰是女性自己的原因。那么,性骚扰表现形式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性骚扰表现形式有哪些
  •   性骚扰可以说是最让女性感到困扰和惶恐的一种行为了,一旦遇到这种事情,很多女性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有的人认为遇到性骚扰是女性自己的原因。那么,性骚扰表现形式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以上就是对性骚扰表现形式有哪些的回答,谢谢阅读!

  •   什么是性骚扰?常见的性骚扰主要有哪些?

      尽管给“性骚扰”下的定义很多,但我国现行的法律仍未有“性骚扰”的概念。在立法机关没有采纳之前,仍属于学术上的观点。一般来说,性骚扰是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的注意力,或带有

      性意识的接触。也就是说,若某一方用各种方法去接近、或尝试接近另一方,而另一方没有兴趣、不喜欢、不愿意、或不想要这些带有性意识的接近,便可以说是性骚扰。

      一般较常见的性骚扰主要有以下几种:

      1、身体的接触。例如不必要的接触或抚摸他人的身体。

      2、言语的接触。 例如不必要而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询问妇女的性生活,故意讲述色情笑话、故事等。

      3、非言语的行为。例如身体或手的动作具有性的暗示,展示与性有关的物件等。

      4、以性作为贿赂或要胁的行为。以同意性服务作为借口,来换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胁的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这种类型...

  • 可以证明重婚罪的证据:

    1、书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涉及两性暧昧关系的手机短信息;能证明配偶有婚外情的书信。

    2、物证,包括第三者馈赠给配偶的私密物件,如手机,衣物等;配偶保管的第三者居住处的钥匙等。

    3、视听资料,包括配偶与第三者出双入对的录像等。

    4、证人证言。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周兴华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打人”这个问题。

      我国证据种类有八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故能够证明打人、伤人的证据有目击证人的证言,伤者的陈述、打人者自己承认打人的陈述,住院医疗的医疗诊断书、伤情照片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