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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债务追讨要注意什么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4:19:45 0人浏览

导读: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民间债务追讨要注意什么事项?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民间债务追讨要注意什么事项
  •   在现实生活中,借贷关系普遍存在我们的身边,俗话说得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是还是有的人就是装傻不还。那么民间债务追讨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民间债务追讨要注意什么事项:

      1、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2、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3、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4、如...

  •   民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很常见了,债务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但是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进行债务转让。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民间债务转让要注意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民间债务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进行民间债务转让时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民间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包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民间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包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如下:

      (一)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我们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民间债务转让要注意什么呢?你又了解多少呢?民间债务转让是怎么样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民间债务转让要注意什么呢?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民间债务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进行民间债务转让时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民间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包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民间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包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如下:

      1、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我们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

  • 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1、转让的时间和份额要符合法律规定;2、转让的场所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3、转让人需要是股东或者经股东授权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担保人是需要承担债务的,如果是承担无限连带债务的,债权人是可以同时向担保人与债务人主张债权的。因此担保人也是被作为债务人的,是需要承担债务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吗?  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

  • 债权人追回债务的方式: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应提交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借据;并在起诉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胜诉后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人这一生总是免不了发生各种意外,轻则霉运连连,重则失去生命。很多时候,一个人死亡之后,其债权人都不知道该如何追讨债务。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这个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继承其财产的人进行债务追讨。如果没有人继承或者无财产可继承,债务消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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