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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途径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6:41:29 0人浏览

导读:

只要遭遇过医疗事故的人,想必对医疗事故鉴定这个环节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那些没有经历过的人来说,一切都是陌生的。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途径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途径有哪些
  •   只要遭遇过医疗事故的人,想必对医疗事故鉴定这个环节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那些没有经历过的人来说,一切都是陌生的。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途径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申请途经: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鉴定分首次和再次鉴定:

      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由市一级的医学会组织。医学会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

      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

  •   核心内容:在观音湖我们做医疗事故的鉴定中,申请的途径是如何的呢?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鉴定分首次和再次鉴定

      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由市一级的医学会组织。医学会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

      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一个鉴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

  •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鉴定分首次和再次鉴定

      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由市一级的医学会组织。医学会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

      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一个鉴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

  • 申请医疗纠纷鉴定可以是患者本人以及患者家属,他们可以要求追究医院医疗事故方面的责任,需要向医务科提出相关的书面鉴定申请。那么,医疗纠纷鉴定怎么进行?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医疗纠纷鉴定怎么进行医疗纠纷鉴定的流程如下: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3、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4、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5、对市医疗事故技术...
  • 出现医疗事故是谁也不想看到的,但是医疗事故的发生又是难以避免的,发生医疗事故以后要先去进行鉴定,鉴定也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地点及费用吗?下面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地点及费用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条件是什么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地点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
  •   出现医疗事故以后,很多患者以及家属都无法和医院好好协商赔偿问题,最终会要走上法律程序。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一般医疗纠纷鉴定程序怎么走?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呢?医疗纠纷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一般医疗纠纷鉴定程序怎么走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

  • 中律网网友提问:请问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是否可以重新要求鉴定呢?

    中律网李涛律师回答:

      什么是重新鉴定呢,它不同于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重新鉴定是医疗事故鉴定审查权利的一种体现,也就是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它是一种行政鉴定,行政鉴定机关,对行政鉴定就具有一种审查权利,所以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在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得出之后,如果发现鉴定结论存在问题,这里要注意,这个问题仅限于程序上的问题,卫生行政机关它不能说,你这个鉴定结论做得不对,它只能说你这个鉴定结论,在程序上存在问题,比如说(专家人数)应该是单数的,你实际参加的专家是偶数,缺席一人,应该是由妇产科专家占一半以上,但是专家人数没有超过一半,专家应该回避的没有回避,在这种情况下,卫生行政机关有权要求,作出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一旦行政决定作出,就意味着原鉴定无效了。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就有前期的准备材料,准备好材料之后的调研,还要判定该技术是不是有违反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以及相关的伦理道德。之后再看是否有损害结果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当事故发生之后要评定等级。还有对于医疗事故的等级评价以及后续的技术试验验收。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

  •   摘要: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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