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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4:13:05 0人浏览

导读:

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   在真正进行夫妻财产分割之前,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什么都对半分就行。但等到实际操作的时候才发现,现实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那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以上就是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的回答,谢谢阅读!

  •   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实践中,往往并不是十分简单粗暴的任何物品都平分,毕竟有些物品适不适合平分的,这时候就会有其他办法。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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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也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更多关于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1、双方协商处理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许可并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就应当予以承认;在协商不成,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判决。当然法院判决的原则与方法也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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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

      一、对一方恶意毁损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处理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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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夫或妻一方出于恶意或其它非法目的,毁损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贬损或夫妻丧失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这不仅是对另一方合法财产权的侵犯,也激化了矛盾,影响了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对此,《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 不离婚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相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或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情况,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明素娜。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据《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该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该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法有两种,一是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协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分割;二是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原则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罗静雯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可以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如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定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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