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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0:28:45 0人浏览

导读:

合同终止在和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是必然要经历的一环,无论是正常履行,还是因为某些原因中断履行,都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那么,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呢?法律快小编为您解答。
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 终止合同的事由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合同终止在和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是必然要经历的一环,无论是正常履行,还是因为某些原因中断履行,都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那么,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呢?法律快小编为您解答。

      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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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都会因为某些事情要求终止合同。但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往往把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混为一谈。那么,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二者都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状态。二者的区别在于:

      (1)二者的逻辑关系为包含关系,合同的终止外延大,合同的解除外延小,属于终止的情形之一。

      (2)合同的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而合同的终止除解除之外还包括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等多种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常听到当事人要求终止合同的说法,大多是特指“解除”合同的。

      以上就是对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的回答,谢谢阅读!

  •   很多人都会为自己买上一份或者几份保险。有保险合同的生效,就会有保险合同的终止。终止就是保险合同不再具有效力的意思。那么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自然终止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

      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着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

      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

  • 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都使合同对当事人失去了拘束力,产生溯及既往的后果和恢复原状的法律义务,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无效是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当成立;合同解除是消灭已生效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对合同效力提出主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3)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而导致无效,应当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合同解除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

  • 我们都知道合同的重要性,但是有时候,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会出现合同终止的情形。很多人往往会把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混为一谈,而事实上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接下来,就将为大家介绍关于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是一样的吗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是一样的吗所谓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二、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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