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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如何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4:15:31 0人浏览

导读:

服刑人员直接向监狱部门递交离婚诉讼书,请求监狱部门代为转交给法院,法院会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监狱办公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服刑期间如何离婚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刑期间如何离婚
  •   对于离婚这一行为,国家石油专门的法律保护的。即使其中一方是在服刑期间,也可以进行离婚。但是基本没有人知道这种情形下如何才能离婚。那么,服刑期间如何离婚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目前离婚是实行协议离婚,服刑人员的离婚轻型比较特殊,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诉讼离婚。

      具体操作如下:

      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将起诉状送达给服刑一方,并让他签字同意。如服刑一方不同意签字,法院同样可以安排开庭的时间,在服刑一方服刑场所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决。虽然一方属于正在服刑的犯人,人身自由受到剥脱,但是我国法律对离婚的判决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平合理的。

      离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

      (一)结婚证书和个人身份证;

      (二)有关婚前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

      (三)有关婚后感情状况的证据材料;

      (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五)家庭财产...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服刑期间可以离婚吗?”

      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虽然说也可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分协商,由民政部门离婚登记人员到服刑人员羁押地点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并没有上门办理离婚登记的义务,也就是说一般也是很难实现的。而对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如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如果与其配偶双方已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协议,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可以与普通公民一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对于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离婚最好选择诉讼离婚。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很难...

  • 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怎么办?如何处理离婚中的子女抚养权纠纷?在法律上对子女抚养权有什么规定?本文做了以下介绍:

    秦律师:

      我是某市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作息时间有规律并且收入稳定,身体健康。不幸的是,由于我丈夫的原因,致使我的家庭生活非常的糟糕。我们俩经常吵架,根本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所以决定离婚。我丈夫也同意离婚,但他要求一岁半的女儿归他抚养。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他必须时常出差,根本不可能照顾好女儿,而且女儿从出生到现在都由我和我父母带着,对我比较亲近,所以我希望离婚后由我抚养女儿。这样他就坚持不离婚,我们一直就这么僵着。现在我想通过诉讼途径离婚,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起诉离婚,要求获得女儿抚养权的理由是否充分?刘女士

      刘女士:

      从你来信分析,女儿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她健康成长,而且你女儿的年龄不到两周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应由你直接抚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

  •   离婚虽然是夫妻两人的事情,但是抚养权问题如何确定也牵涉到了到孩子。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   服刑期间起诉离婚的,原告可以直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服刑人员能起诉离婚。服刑人员直接向监狱部门递交离婚诉讼书,请求监狱部门代为转交给法院,法院会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监狱办公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以下为大家解答与服刑人员离婚如何办理这一问题。

    与服刑人员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管辖的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在司法实践当中,因为服刑人员的行动受到限制,所以一般是由非服刑一方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会择日在对方的服刑场所进行开庭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具判决书。

  •   服刑人员的配偶通常都不太愿意继续和服刑人员走下去,由于服刑人员的特殊性,有的人可能会疑惑,与服刑人员离婚如何办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与服刑人员离婚如何办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与服刑人员离婚如何办理?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另一种情况是,可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分协商,由民政部门离婚登记人员到服刑人员羁押地点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上门办理离婚登记的义务,一般也是很难实现的。而对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如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如果与其配偶双方已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协议,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可以与普通公民一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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