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服刑期能不能离婚

服刑期能不能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1 16:09:15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服刑期能不能离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服刑期能不能离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服刑期间可以离婚吗?”

      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虽然说也可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分协商,由民政部门离婚登记人员到服刑人员羁押地点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并没有上门办理离婚登记的义务,也就是说一般也是很难实现的。而对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如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如果与其配偶双方已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协议,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可以与普通公民一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对于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离婚最好选择诉讼离婚。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很难...

  • 服刑期间是可以离婚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一方在服刑期内,夫妻两人的离婚程序并没有受到限制,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不过服刑人员需要申请出狱办理,要由指定的警察陪同。诉讼离婚只要确定夫妻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也是可以办理的。法律依据: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在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办理离婚的。且如果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到监狱办理双方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诉讼离婚的,法院经过申请批准后可以到监狱审理离婚案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男方服刑期间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离婚:尚未入狱前,女方可以与男方协商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的或者以及入狱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实践中,一方服刑的,且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刑人员离婚管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办理与服刑人员的离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只能经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到场,而服刑人员无法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协议书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备文书,诉讼离婚不需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以下为大家解答与服刑人员离婚如何办理这一问题。

    与服刑人员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管辖的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在司法实践当中,因为服刑人员的行动受到限制,所以一般是由非服刑一方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会择日在对方的服刑场所进行开庭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具判决书。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