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公司分立如何进行

公司分立如何进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1:34:39 0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会将名下的子公司进行分立。实行分立的最大原因就是为了更加明确各自分工,实行专业化生产。那么,公司分立如何进行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公司分立如何进行
  •   有时候,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会将名下的子公司进行分立。实行分立的最大原因就是为了更加明确各自分工,实行专业化生产。那么,公司分立如何进行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公司分立如何进行:

      一、制定分立方案

      公司分立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相当于是在现有基础上诞生一个新的公司,其中的财务问题尤为重要。因此,公司董事会必须召开会议,对公司分立的基本情况制作出方案,对于其中的流程做出安排。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公司分立的原因、目的,分立以后各个公司的地位,分立后的公司章程等。

      二、召开股东会讨论

      分立方案出来以后,由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其中必须明确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需要制定债务分担协议。股东会应当讨论该分立方案是否可行,是否予以通过,完成后制定股东会决议。另外,债务分担协议一般是指公司分立以后由分立后的多个公司共同承担之前的债务而签订的协议。

      三、制作财...

  •   公司如何分立

      公司分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二)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

      (三)对公司财产作出相应分割,并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作出妥善处理,同时还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四)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分立,应当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五)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   公司是怎样分立的

      公司分立程序是: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依照第2款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主管机关的...

  •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公司分立涉税问题怎么处理呢?针对公司分立涉税问题怎么处理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公司分立所得税的处理

      1、公司分立所得税一般性处理

      财税59号文将公司分立所得税一般性处理的规则概括为:

      (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4)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上述规则实际是将存续公司(存续分立)或者解散公司(新设分立)向新设公司...

  • 公司分立,合并如何变更登记?

    答: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分立是现在很普遍的一种公司变更形式,那分立以后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分立后以前的债务应该怎么处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在办理经济纠纷案件中,遇到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原企业作为管理性机构名称不变,其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均已分到各个分支机构。就是说,总厂没有财产、不负责生产,每月从各分厂提取管理费。对原企业的债务虽一概认账,但它一无财产、二无资金,致使债权人催讨无果。请:在审理中,法院能否运用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关于“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由接受资产的分支机构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企业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企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将现有的一个或几个企业分出一部分组成新的企业。在第一种情况下,被分立的企业法人的主体资格消灭,产生出几个新的企业法人。在第二...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