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11:28:23 0人浏览

导读:

监外执行一般会发生在两个两个时间段,一种是在判决之时,犯罪分子就已经满足监外执行条件,另一种则是在服刑期间因为某些特殊原因需要监外执行的。那么,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   监外执行一般会发生在两个两个时间段,一种是在判决之时,犯罪分子就已经满足监外执行条件,另一种则是在服刑期间因为某些特殊原因需要监外执行的。那么,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

      人民法院:

      (1)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

      (2)抄送至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3)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监外执行。

      监狱局:

      (1)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3)于...

  •   对于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其家属和律师是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要不就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即可。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手续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手续

      1、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应该在不同的阶段提出申请,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审判阶段向法院取保。

      2、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

      3、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提供保证人的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保证金和保证人只能择一适用。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暂予监外执行是对一些犯罪的份子,因为他们都符合相关的规定,所以不对其收监,或者是收件后暂予监外服刑的一种制度。那你们知道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吗?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前提: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

      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刑罚,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

      2、具体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

  • 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的条件法律未明确规定。对于确有严重疾病、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

  •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的最新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第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种情形的,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保外就医后可能有危害社会或者有自伤、自残行为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

  • 在我国刑法中,有假释这一规定,如果服役人员在服役期间积极改造的话,可以对其进行减刑,行为人接受哪种处罚需要根据其犯罪情节决定。很多人会把假释跟监外执行混淆在一起,那么假释和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假释的概念是什么1、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2、假释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
  •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作为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措施,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促进其回归社会具有重要作用,那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监外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因此,在该案中李某怀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李某的家人可以向执行机关即李某所在监狱提出申请,填写监外执行申请书后向监狱提交就可以了。

      二、监外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