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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14:36:49 0人浏览

导读:

财产继承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件大事,如是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继承纠纷,因此最好去做一个继承权公证,来巩固自己的继承权。那么,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财产继承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件大事,如是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继承纠纷,因此最好去做一个继承权公证,来巩固自己的继承权。那么,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

  • 一、继承房产的条件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2、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3、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二、继承房产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   财产公证需要以下手续:1、公民向公证处申请公证;2、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在自己的家人去世时,大部分人除了内心的哀痛,还会关注到继承这一方面的问题。为了避免出现继承纠纷,往往都会选择去做一个继承公证。那么,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作答。

      需提供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时间)、配偶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原配、离异或死亡日期)、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明姓名、身...

  •   在日常生活中,,婚前财产公证是解决婚姻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并不影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财产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件、购车合同及发票等等;双方拟定的财产协议书。财产协议书上双方无需签字。

      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是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也不能单方办理。

      3、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会审查财产权属证明,查问当事人订立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出于真实、自愿,是否被误导或者欺骗,告知当事人签订婚前财产公证后会承担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并将上述谈话记入笔录。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后,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在公证卷宗之中。

      4...

  •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进行遗嘱公证,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可以的。那么如果想要在青岛进行遗嘱公证的话,需要缴纳多少费用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遗嘱公证费用以及办理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遗嘱公证费用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按照规定收取公证费,公证收费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3、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

  • 办理房产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房产合同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如涉及房产继承,还需提供遗嘱、遗嘱公证书、被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5、规定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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