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继承法>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流程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6:00:58 0人浏览

导读: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那么,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流程
  •   基本每一个家庭,父亲都是作为顶梁柱的存在,但人有生老病死,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伤心过后,就要开始处理继承相关的事宜了。那么,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流程怎么走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没有遗嘱,父亲的遗产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办理房产过户

      3、需要所有继承人一同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在世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所有去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的房屋所有权证

      4、办理继承公证后,由继承人拿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继承公证书到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新房产证。

  • 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之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遗嘱继承权公证则另需提交的资料有: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并且已经经过公证。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作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在继承人继承房产办理房产公证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么,房屋继承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房屋继承公证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1.正确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对此,《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已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在公证实践中,特别是房产部门出具的临时产权证明以...

  •   一、继承的开始

      1、继承开始的原因。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继承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被继承人的死亡,分自然死亡和人民法院宣告或判决死亡。

      推荐阅读:

      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

      自然死亡,是指人的生命的终结。当前外国一般指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现今医学界及法学家有争议,界定为脑细胞死亡。争议大的是安乐死,但均无定论。

      人民法院宣告公民死亡,这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公民失踪一定时期,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推定其死亡;或者依法剥夺其生命权判处的死亡。

      上述自然死亡和宣告或宣判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原因。

      2、继承开始的时间。

      ①公民自然死亡的时间。

      公民自然死亡的时间,一般以我国医学上公认的标准和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时间为准,可包括因病死亡、被害死亡、意外事故死亡。

      ②人民法院宣告或判决...

  •   核心内容:本文介绍房产赠与公证的注意事项,房产赠与公证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推荐阅读: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常识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产公证法律常识

      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是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提醒,办理房产赠与必...

  •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如果自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不去公证的,可以节省公证费和房地产价值评估费。但是如果不公证,自行办理面临很多条件和障碍,公正后办理会更加顺利。下面关于公证办理房产继承的费用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二、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该部分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高低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全国各地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按照房屋评估价0.5%收取,有的地区按照差额累进方式收取。以上海为例,100万以下部分按照0.5%收取;100万以上部分至1000万按照0.25%收取。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按照房屋评估价的0.05%收取。

    四、除上述费用外还会产生契税、登记费、印花税,具体收取方式以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为准。

  •   基本每一个家庭,父亲都是作为顶梁柱的存在,但人有生老病死,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伤心过后,就要开始处理继承相关的事宜了。那么,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流程怎么走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没有遗嘱,父亲的遗产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办理房产过户

      3、需要所有继承人一同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在世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所有去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的房屋所有权证

      4、办理继承公证后,由继承人拿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继承公证书到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新房产证。

  •   继承人在合法继承遗产后,如果出于某些原因突然死亡的话,就会再次引发继承问题。那么此时应该继承哪些遗产呢?又该怎样继承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关于继承人死亡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吗的更多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继承人死亡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吗

      1、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2、《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