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5:01:16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那么,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   有的人想离婚,但又因为嫌麻烦不想走法定程序,就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不承认这个婚姻就是无效的,但法律可不会这样认为。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这一问题。

      对婚姻无效申请人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法院在受理审查宣告无效婚姻申请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情形办理: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申请人为当事人以及基层组织,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另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到财产处理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以有独立请示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以保护自己合法的财产权益。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重婚的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重婚的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二、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婚姻当事人的未达婚龄的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婚姻当事人和其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

  • 我们知道在我国婚姻是自由的,但是结婚需要满足法律的一定要求,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比如,结婚对象一方患有某些疾病,就可以被认为婚姻无效,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遗传精神疾病是否可以判断婚姻无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遗传精神疾病是否可以判断婚姻无效第一种观点认为,婚姻应当认定为无效。因为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认定婚姻有效。因为婚后一方完全有能力自理,况且已经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婚姻法也未明确规定精神病人不准予结婚。二、婚姻无效的法律法规我国《婚姻法》规定,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以上为法定无效婚姻。对于遗传性精神病分裂症,在婚姻法和司法实践中,可视为夫妻感情...
  • 读者刘女士来电咨询,哪些人有权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

      马广宇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有权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人为: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当事人是指婚姻双方男女本人,利害关系人可依不同情况而定。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男女双方的近亲属。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本版撰文/程瑶

  • 申请无效婚姻之后无法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申请无效婚姻后撤诉不可以,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   我们知道,法律是要讲究一定的证据的,只有预备一定的证据,才能够得到权力的实施,否则就有可能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比如对疾病型婚姻的无效申请就需要被认定,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申请疾病型婚姻无效的认定是怎样的?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申请疾病型婚姻无效的认定

      疾病型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一般应是婚姻当事人或者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但对“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不宜机械理解,而应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同时应当以疾病患者的利益保护作为考量基点。

      二、如何确定申请疾病型婚姻无效的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7条第4项将“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限制规定为&ldq...

  •   法律上对于需要情形都是做出了规定的,比如哪些是属于无效婚姻,哪些又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这个都是有所规定的,对于这两种形式的婚姻,在许多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将其有所混淆,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有什么相似的地方,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相同之处。

      一、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相同之处

      (一)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二)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四)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五)人民法院审理这两类案件均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 婚姻无效由夫妻双方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申请宣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婚姻无效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