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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套内裤行窃是盗窃罪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08:56:05 0人浏览

导读:

不管是什么时候,社会上总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当把自己身上的钱花光之后,就会想通过不正当手段去捞一笔,今天要说的案件中的葛某就是如此。那么,小偷套内裤行窃是盗窃罪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小偷套内裤行窃是盗窃罪吗
  •   不管是什么时候,社会上总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当把自己身上的钱花光之后,就会想通过不正当手段去捞一笔,今天要说的案件中的葛某就是如此。那么,小偷套内裤行窃是盗窃罪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前段时间,在合肥肥西的丰乐镇,一家婴儿用品店被盗了,损失几千块钱,外加一个电脑主机。通过调取监控,受害人认出此人为其邻居葛某。随后,警方也通过现场的痕迹,确定嫌疑人是他。8月28号晚上,民警在巡逻时将葛某抓获。葛某交代,因为在外面欠了几千块钱的赌债,无法偿还,于是想到邻居的店里去偷点钱,又知道受害人店内有监控,于是在头上套了一条内裤。

      根据案情,葛某盗窃数额已经达到量刑标准,可能会被以盗窃罪判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

  •   来自湖北省黄梅县的王某,25岁,高中文化,无业。已经蹲进了班房的他至今还想不通怎么那天会那么困?

      事情发生在11月17日晚,王某晃到杭州下沙东海未名园小区,看到小区内一间一楼的房间,窗户玻璃破了。他观察了一下,没人。于是大着胆子翻窗进了房间。

      站在房间里,王某皱起了眉头,房间看起来很凌乱,他猜测户主应该不在这里,连续几天没睡好的王某一“安顿”下来,就突然觉得困意袭来。他很潇洒地找到卧室睡觉去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解决了冰箱里的一碗水饺,王某突然觉得有点冷,于是套上毛衣、牛仔裤,穿戴整齐的他又爬上了床,继续梦周公。

      这次醒来,王某准备干点“实事”:揣起了一只手机、一个手镯和一只U盘。可空着肚子的他似乎打算落窝,他回到房间继续睡觉。

      在睡梦中,王某隐隐约约觉得似乎有人在叫他,但他抬头看时,却没有人。王某的第六感告诉他可能是真有人来了...

  •   盗窃罪是我国刑法典中一项十分重要的罪名,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经常会发生一些盗窃行为,实施了相应的盗窃行为是会被法律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那么,偷内裤男子被公诉,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这样一个问题。

      一、“偷内裤男子被公诉”最新消息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日前该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欧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院透露,2018年12月23日一早,受害人陈女士将前一日换洗的衣服晾晒在家中围墙处的晾衣架上。当天15时许,她准备收衣服,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内裤。陈女士由此想到自己4个月前,内裤也曾被盗,于是向警方报了案。

      2018年12月25日13时55分许,派出所民警在金山区某路口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骑车男子。由于之前在调取陈女士家附近监控中,民警就曾发现过该男子,且衣着也与监控中相似,...

  • 正文: [案情介绍]2004年10月16日下午,在郑州打工王某遇到同乡李某,闲聊中王某提出去“搞”一辆摩托车,李某表示同意。后王某去寻找目标。当晚8时许,王人假意雇方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到加油站载上李某一同来到市郊大桥附近,以等人为由让方某停车等候。王某趁方某下车未拨出钥匙之际,将摩托车开走,方某欲追赶,李某则以王某用其车去找人,等会儿还回来等理由稳住方某。后李某又以去找王某为由,叫方某在原地等候,自己趁机逃跑。归案后,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三种不同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李二人构成抢夺罪的既遂。理由:王李二人有犯罪的故意有预谋,系共同犯罪,王某趁方某不备,将摩托车骑走时,其抢夺行为已经既遂,李某后来谎称 “王某用其车去找人,等会儿回来”,然后又逃跑的行为,实际上是抢夺的后续行为,不应单独评价,按共犯理论,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二人已构成抢夺罪的...
  • 盗窃公私财物,认定“数额较大”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应认定为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数额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具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前条规定的50%认定“数额较大”:

    第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第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

    第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

    第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

    第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

    第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他亲友财物;

    第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项;

    第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盗窃罪500不是盗窃未遂,盗窃罪500是既遂,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同时犯盗窃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有盗窃前科再次盗窃的量刑问题。

    第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盗窃前科对盗窃罪量刑的影响,应当区别对待:

    1、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但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按照累计的盗窃数额量刑,盗窃前科对量刑没有影响。

    2、前一次盗窃罪只受过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不管后一次盗窃罪应当判处什么刑罚,都不构成累犯,盗窃前科对量刑没有影响。

    3、前一次盗窃罪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盗窃罪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盗窃罪我们都知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有盗窃前科再次盗窃怎么判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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