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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0:21:26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不小心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就让人头疼了。那么,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是两者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则不能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一些企业的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我们都知道,遇到工伤之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是这个工伤认定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认定,很多人不了解法律导致超过了期限,那么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上述法律条文来看,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不...

  •   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不小心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就让人头疼了。那么,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能否再主张权益主要看是否真正的过了“一年”的有效期。

      这里经常存在一种误区,很多人认为一年的时效就是从发生工伤时开始计算,于...

  • 可撤销合同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之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这个一年的期间在法律上叫做权利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并且一旦超过,当事人将丧失相关的权利。

    不过,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开始计算,很多人误以为从合同成立,或者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算,进而以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已经过了,但实际上可能这个时间才刚刚开始计算。即便真的已经超过了除斥期间,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要求变更合同,合同法并没有对变更合同的权利设置除斥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

  • 前年3月我所在的工厂维修厂房,在我前往化验室取样品时,厂里的维修工人因操作不慎将一块砖头砸在我的头上,致我颅骨骨折,单位为我支付治疗费用1万多元。去年年底经鉴定,我的损伤构成了七级伤残,于是我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被告知已超过了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限。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读者 周宾周宾你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

  • 工伤认定一般不需要律师受理,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即可,同时申请人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写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因为正当原因超过时效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不小心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就让人头疼了。那么,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能否再主张权益主要看是否真正的过了“一年”的有效期。

      这里经常存在一种误区,很多人认为一年的时效就是从发生工伤时开始计算,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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