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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劳动仲裁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0:59:16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通常包括因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方面发生的纠纷。仲裁是由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包括哪些?劳动仲裁多久出结果?小编下面为大家做个简单介绍。
受理劳动仲裁的范围
  • 员工中的“马大哈”还真不少,从打劳动仲裁官司便可见一斑。市劳动仲裁委日前公布的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情况显示,今年上半年有2180件申诉案件因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超过了仲裁时效而未被立案。 正在本市一高校学习的研究生在实习的过程中发现,单位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在反复说明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他将这家单位告上了劳动仲裁庭。黄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在接到该案的诉状后发现,该案件不是他们受理的范围,应该由法院受理。这名研究生在仲裁员说明情况后才发现,自己走错了门,告错了状。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因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超过了仲裁时效而未被立案的案件约占申诉总量的15.8%,其中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时效而不予受理的为1498件,占不予受理案件的2/3以上,占申诉总量的10%以上。 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明确,除了不可抗力等原因未提出申诉情况外,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

  •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通常包括因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方面发生的纠纷。仲裁是由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包括哪些?劳动仲裁多久出结果?小编下面为大家做个简单介绍。

      一、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受理范围国家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

  •   当你想提起仲裁时,你首先得了解是够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那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我国仲裁法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

  •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

      目前,在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规则方面,仍然在适用国务院在十多年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以下简称《条例》)。相对于《条例》而言,该法明显扩大了劳动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   劳动争议仲裁就是劳动者申请对劳动争议进行判断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予以变更。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为利益问题发生纠纷,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就只能通过劳动仲裁了。那么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

  • 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强制执行,但是得满足双方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均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此种情形下,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裁决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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