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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5:25:04 0人浏览

导读:

很多企业都会为女性办理生育保险,携带必要材料,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那么生育保险报销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生育保险报销的程序
  •   很多企业都会为女性办理生育保险,携带必要材料,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那么生育保险报销程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生育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生育保险报销程序的相关内容。

  •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对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那么生育保险报销的程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参加了职工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后,凭以下资料办理报销生育保险费手续,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或《中期流产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4、生育人员在定点住院后的《出院证》

    5、《职工生育保险费用审批表》 (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

    6、单位证明:

    7、出院时的清单、病历复印件、收据、医疗保险手册等。

    持以上材料到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由基金财务科复审后,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返回到基金财务科领款。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及时为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第二十条职工就医发生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服务机构直接结算。
  • 生育保险交一年以上的可以报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任一果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生育保险报销的资料如下: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职工的生育医疗证审领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3、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4、以及收款收据。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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