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做法医鉴定需要带哪些资料

做法医鉴定需要带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7:12:20 0人浏览

导读: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那么做法医鉴定需要带哪些资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做法医鉴定需要带哪些资料
  •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那么做法医鉴定需要带哪些资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委托书;

      2、卷宗;

      3、病历材料;

      4、门诊病历;

      5、影像学材料;

      6、照片;

      7、既往鉴定文书;

      8、起诉状;

      9、判决书;

      10、答辩状;

      11、开庭质证材料;

      12、当事人或控辩双方提供的书面陈述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做法医鉴定需要带哪些资料的相关内容。

  •   在生活中有些案件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解决的,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要求的材料也不一样,都是有一套完善的系统的,在我国是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

      一、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有: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鉴定委托书;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二、司法鉴定的费用谁来承担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

  •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对于医疗事故是很重要的材料之一,我们都知道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是需要对它进行等级鉴定的,因为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对应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医疗事故的严重性,具体事故具体分析和赔偿。那么做医疗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呢?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做医疗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

  •   车祸猛如虎,驾车需谨慎,如果有一天不慎撞伤人或者被车祸所伤,很多人知道应当去做法医鉴定,那做法医鉴定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做法医鉴定流程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做法医鉴定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戴雪静,下面为您解答做法医鉴定流程有什么这个问题。

      做法医鉴定的流程主要有:

      一、法医鉴定主要受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

      二、受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受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鉴定。

      三、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

      四、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

      五、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六、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的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七、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司法鉴定机构如何申请办理?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依照规定,如何办理条件的机构主体携带申请表、证明申请人身份相关证件等到省司法厅或市司法局进行办理。一、办理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三)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四)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五)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二、所需材料: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提供的材料:(一)申请表;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一、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如果做工伤伤残鉴定的则需要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伤残鉴定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或者可以个人去申请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