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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7:37:29 0人浏览

导读:

发生劳动争议而起诉到法院的时候,法院不一定会受理。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纠纷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纠纷
  •   发生劳动争议而起诉到法院的时候,法院不一定会受理。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纠纷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予受理。

      三、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当事人的诉讼...

  •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予受理。

      三、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

      一方当事人坚持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一方当事人...

  •   「案情」

      原告甲与被告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甲任乙公司销售业务员,按销售业绩提成,并每月发给工资300元,后乙公司未向甲支付工资。甲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定乙公司按当地最底生活保障线每月150元的标准发给甲工资。甲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但因甲不懂法,于数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法院根据《劳动法》第83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法院经审查认为乙公司的异议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

  •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江苏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ldqu...

  •   在司法实践中,对同等的情形不同案件有不同的处理,至于如何约定明确有效的管辖协议及管辖协议特殊情况的效力问题,参见法律风险管理智库原创文章《非涉外诉讼如何约定明确有效的管辖协议》。那么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劳动合同纠纷判决书一般是多久下达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   在很多情况下,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一些误会或者其他的情况。就很容易导致出现劳动争议的情形。而当我们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一般我们都是想进行调解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劳动争议的调解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进行劳动争议调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定”

      二、劳动争议的种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有以下几种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因为要确认双方所产生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因为要签订、履行、更改或者解除现有的一个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因为劳动者...

  • 根据国务院令第117号1993年7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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