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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08:43:25 0人浏览

导读:

作为一名上班族,如果在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影响劳动能力的,最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能力鉴定时间
  •   作为一名上班族,如果在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影响劳动能力的,最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能力鉴定时间: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体现在

      一、由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

      二、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

      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会有三种后果:

      1、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

      2、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

      3、使劳动者本人恢复适合他的工作岗位或职业。到底会导致哪种后果,要依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而定。

      三、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职工因工致残后丧...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

  •   在生活中需要对劳动能力判决时,那么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是有一定依据的。那么,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4.1.7...

  •   在工伤赔偿环节中,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那么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时间:

      1、申请时间:伤情相对稳定后;

      2、鉴定期限: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最长不超过90天。不服鉴定结论的,自收到该鉴定结论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时间的相关内容。

  • 职工发生工伤后,如果导致了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或寻求用人单位赔偿。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哪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多久?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是多少?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规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至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做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1、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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