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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09:22:06 0人浏览

导读:

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导致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损时,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那么,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   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导致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损时,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那么,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

      (二)审查:

      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

      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

      6、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

  •   行政赔偿程序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和形式等,赔偿程序规定了我们如何申请、提供那些资料、获得赔偿的时间,下面我们来看看对于错误的行政处罚我们要求获得赔偿时,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含义

      1、为赔偿义务机关自我纠正错误提供机会,体现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

      2、有利于迅速解决赔偿争议,减少受害人的诉累。先行处理程序手续简便、及时,从而根本上有利于减少赔偿义务机关和受害人的支出。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受理和处理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时,办理手续:

      1、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从国际赔偿法的规定和实践经验来看,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以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得到确认为前提。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途径有:

      (1)赔偿义务机关自...

  •   行政赔偿程序是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和形式。可以保障受害者的权利。那么申请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赔偿的申请决定是什么?复议时采取的审查方式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含义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相比较,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特点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程序。其意义表现在:

      1.为赔偿义务机关自我纠正错误提供机会,...

  •   行政赔偿程序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和形式等,赔偿程序规定了我们如何申请、提供那些资料、获得赔偿的时间,下面我们来看看对于错误的行政处罚我们要求获得赔偿时,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含义

      1、为赔偿义务机关自我纠正错误提供机会,体现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

      2、有利于迅速解决赔偿争议,减少受害人的诉累。先行处理程序手续简便、及时,从而根本上有利于减少赔偿义务机关和受害人的支出。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受理和处理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时,办理手续:

      1、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从国际赔偿法的规定和实践经验来看,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以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得到确认为前提。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途径有:

      (1)赔偿义务机关自...

  •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刑事案件立案程序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就能够立案的。我们常说到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刑事案件立案程序。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依法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

      特别关注:法院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也应当接受。

      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3、接受控告、举报的工...

  • 当一个公司为了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以及市场影响,可以通过收购或者设立分公司的形式来进行,设立分公司是要进行申请设立登记的,那正规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分公司设立的流程有哪些?一、正规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敬告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登陆深圳市红盾信息网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各类示范文本,也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分公司名称: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年制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提交情况(有提交的打“√”)1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斌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有哪些这个问题。

      刑事案件的开庭,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核对被告人的身份,宣布庭审纪律,宣布被告人法庭上应享有的权利,宣布对本案采用的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法庭组成人员,如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辩护人等,并询问被告人、辩护人对审理本案的法庭组成人员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其次是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对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收到的是否一致?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是否需要补充?接着由公诉人、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对被告人先后进行发问。

      之后就是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交叉质证。

      之后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最后就是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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