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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11:13:06 0人浏览

导读:

行政赔偿时效:行政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其请求时效应当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行政赔偿时效的相关知识。
行政赔偿时效
  • 赔偿请求人通过不同的途径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具体的请求期限也不相同。

    当事人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期限内海关复议机关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海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在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一般情况下是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2年的国家赔偿请求时效计算,还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应当注意:第一、受害人被羁押的,由于受害人丧失了人身...

  •   我们知道在一些行政案件中,如果受害者遭受了损失,是可以进行行政赔偿的,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在法律上对于诉讼时效也是有规定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赔偿的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

      一、行政赔偿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复议决...

  • 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行政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其请求时效应当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
  •   首先,行政赔偿是国家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而不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实践中,侵权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但是,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而是国家。这是由国家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所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国家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虽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时往往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时也都以所属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但是在法律上都是代表国家实施的,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其法律后果都归属于国家。国家作为赔偿主体的主要表现是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

      其次,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作为一种法律主体,国家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国际法上的赔偿责任、司法赔偿责任、立法赔偿责任、军事赔偿责任、公共设施设置和管理中的赔偿责任等。特定的赔偿...

  •   1997年6月20日上午,湖南省慈利县公安局金岩派出所民警余志勇、胡其兵接到金岩乡南岳村小学教师宿舍被盗710元的报案后,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现场查看和分析了解后,怀疑是朱某(男,十三岁)和其他三位儿童所为。余、胡二人便将朱某等带到金岩派出所进行审问。在审问过程中,余、胡二人强制朱某做下蹲动作,并用脚踢、打耳光、用烟头威胁等方法对朱逼供,但未有结果。余十分恼火,朝朱的腹部打了一拳,朱当即感到腹部疼痛难忍,趴倒在地上。朱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结论是朱某十二指肠球部前壁穿孔,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属重伤。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盗窃案侦破后,排除了朱某参与偷盗的情况。余志勇、胡其兵因刑讯逼供、殴打朱某致重伤,被追究刑事责任。1998年4月30日,朱某向慈利县公安局请求赔偿。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对慈利县公安局应对朱某给予国家赔偿没有争议。但对本案是属刑事...

  •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被侵权人基于行政部门的错误行政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获得赔偿时候的程序,被侵权人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请求赔偿,才有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才能够合法获得赔偿,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什么,具体怎么进行。一、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二、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二)审查:1、赔偿申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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