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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4:12:56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措施。那么缓刑适用的范围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缓刑适用的范围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措施。那么缓刑适用的范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不是缓刑,注意区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缓刑适用的范围的相关内容。

  •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那么,适用缓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下面为你介绍缓刑的相关内容。一、缓刑的适用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的,注意区分。二、判处缓刑后需要做什么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人,在缓刑结束后,由考察单位向法院申报,然后由法院进行宣告。三、关于缓刑的其他...
  •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不执行。缓刑制度起源于英国,由英国法官希尔所创,1870年北美波士顿州颁布缓刑法,1889年布鲁塞尔国际刑法会议决定将缓刑作为一切犯罪行刑的制度,自此各国相继仿效。我国刑事立法首次规定缓刑制度的是1952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根据这个条例规定,宣告缓刑只适用于贪污犯罪,以后才逐渐推广适用于其他犯罪,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1979年刑法,对缓刑制度予以确认。现行刑法进一步调整了适用缓刑的条件,确立了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考察职能,完善了撤销缓刑的条件,从而更加体现了我国缓刑制度的特色。但是,我国现行刑法对适用缓刑的条款规定得仍然比较原则,弹性过大,造成实际适用中随意、臆断和失衡。为此,笔者拟结合审判实践,对如何正确适用缓刑略陈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一、缓刑适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忽视适用缓刑的实质性条件,被...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利民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不适用死刑的范围有哪些的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一是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二是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三是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石晓铃。

      缓刑考验期可以出省。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同时《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考验期故意犯罪还能缓刑吗?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等情节,仍然适用了缓刑,但是具体还要根据实际案情由法官裁量。

  •   当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属于侵权知识产权罪的四种情形以及属于犯罪集团中的主犯或者是累犯的话就不适用缓刑。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适用缓刑的情节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不适用缓刑的情节有哪些  (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侵犯知识产权类的犯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

  • 不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有数罪并罚,不认罪的,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其余情况可以适用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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