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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在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4:04:07 0人浏览

导读:

每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必然会涉及到医疗事故的责任,但是由于人们对法律知识的不完全认识,很容易会导致判断失误,那医疗事故责任在谁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医疗事故责任的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责任在谁
  •   每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必然会涉及到医疗事故的责任,但是由于人们对法律知识的不完全认识,很容易会导致判断失误,那医疗事故责任在谁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医疗事故责任的相关内容。

      一、医疗事故责任在谁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和第57条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这是因为,医务人员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行为是执行医疗机构工作的职务行为,由于职务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因此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医疗机构就须承担其医务人员的替代赔偿责任,医疗机构不得以自己没有选人不当或者已经尽到监督职责而推卸损害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程度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   在医院中发生医疗事故是医患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但是如果已经发生,就需要确定责任。那么,医疗事故责任在谁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责任在谁?诊疗活动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及个人诊所。医务人员分为专业医务人员和社会医务人员。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专业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聘用社会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社会医务人员系指取得技术职称的待聘人员或个体行医者;1999年5月1日《执业医师法》实施后,社会医务人员则指取得执业资格的待聘人员或个体行医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和第57条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这是因为,医务人员是医疗机构的工作...

  •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院要和患者之间积极协商解决事项以及赔偿的范围等,如果要对医务人员的的行为认定是医疗事故责任罪的,那么认定医疗事故责任罪要注意什么?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认定医疗事故责任罪要注意什么1、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晓晨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主体是谁的这个问题。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一般是指《条例》第4条规定的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刑法所讲的医务人员应当是指《条例》第55条规定的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

      对医疗事故责任主体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对医疗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主任人员处以刑罚,在于充分注意到了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扩大刑事制裁会抑制医学创新,不利于医疗事业发展,整体上看也不利于患...

  •   医疗机构要构成医疗事故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是医护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违反了刑法的规定,那么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医疗事故中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也需要进行认定,也就是负责人的认定,那么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主体是谁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主体是谁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

  • 当医院的治疗发生了过错,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伤害,那么病人及其家属理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肇事医院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医疗过错鉴定费由谁承担?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一、医疗过错鉴定费由谁承担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
  •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卫生局委托、可以由法院委托、可以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委托,单方委托医学会不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从诉讼成本的角度我们主张鉴定费应该由医院承担。 司法过错鉴定:医院往往拒绝配合,特别是在诉讼过程中专业律师多以医疗事故鉴定进行抗辩,如果法院决定进行司法过错鉴定,可以在鉴定费用上主动配合审理的进展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如果将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作为双方的争议焦点,那么适用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诉讼的案由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法院审理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是案件的突破口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如果将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作为双方的争议焦点,那么适用的是《民法通则》,诉讼的案由是“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法院审理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是案件的突破口,应当进行司法过...

  •   医疗机构的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构成医疗事故,比如实施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有执业证件的医生,实施行为时主观上也存在着过失等条件,鉴定以后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的责任人需要承担责任,那么医疗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1、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是否构成犯罪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

  •   医疗事故的发生就是有着一个赔偿责任需要承担的,医疗事故的赔偿也是十分容易导致相应的纠纷的,医疗事故的纠纷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纠纷诉讼费多少钱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纠纷诉讼费多少钱

      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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