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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5:59:02 0人浏览

导读:

 逮捕,是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
  • 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有: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逮捕,是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

  •   逮捕是刑事领域在必要的时候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措施。批准逮捕也是有着一系列的程序性规定。那么什么是逮捕?批准逮捕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逮捕?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二、批准逮捕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   逮捕是刑事领域在必要的时候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措施。批准逮捕也是有着一系列的程序性规定。那么什么是逮捕?批准逮捕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逮捕?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二、批准逮捕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是给协议离婚申请人的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在实践中,买卖安置房需满足具有房产证等条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

  •   我国的法律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任何人都不能够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时间的规定,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未被羁押批准逮捕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未被羁押批准逮捕的时间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延长羁押期限的四类案件

      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上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

  • 哺乳期女职工受法律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及其附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各地的地方法规中。对哺乳期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在哺乳期降低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三,禁止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从事空气中含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场所进行作业;禁止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黄正桥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相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

      《物权法》第七章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此外,《物权法》第八十七到九十二条也都为相邻权的相关规定。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民通意见》九十七至一百零一条也对相邻权做出了规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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