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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6:32:58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工伤事件频发发生,成为国家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那么农民工工伤怎么认定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农民工工伤怎么认定
  •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工伤事件频发发生,成为国家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那么农民工工伤怎么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农民工工伤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

  •   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在一年之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农民工与该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与该小工头之间具有雇佣关系.工伤赔偿与雇佣关系赔偿最大的不同在于,工伤是无过错赔偿,而雇佣关系则是过错性赔偿。

      农民工工伤赔偿主体问题。一农民工,被由与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小工头,聘请到该公司去为该公司干活。某日,小工头不在,农民工被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即该公司经理的弟弟安排去做工。不慎,农民工的左大拇指被电锯锯断了。公司不管,故农民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农民工工伤赔偿主体问题

      一农民工,被由与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小工头,聘请到该公司去为该公司干活。某日,小工头不在,农民工被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即该公司经理的弟弟安排去做工。不慎,农民工的左大拇指被电锯锯断了。

      之后,农民工自己到有关部门做了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

      因该公司不管,故农民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部门裁定为有劳动关系。

      过后,该公司不服,向法院上诉。法院初判为无劳动关系。后农...

  •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不是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有公司帮忙申请工伤认定的,有的公司不想赔偿,就不会主动去申请。那么,个人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

  •   生活中很多农民工外出打工,以此来养家糊口,但由于安全意识缺乏,许多农民工常受工伤。同时由于比较缺乏法律知识,很少有农民工了解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那么,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全国城镇居...

  •   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先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具体样本可以在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那么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写?工伤认定申请表里需要填写的内容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写?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受伤经过等;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4,必须要在合同时间范围内并且及时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填表内容...

  • 工伤期间 工资怎么发放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在工作期间,很多人会或多或少的受伤,导致无法正常的上班,然后去医院治疗。那么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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