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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09:28:34 0人浏览

导读:

有些不良商家会一房二卖,作为合理的买受人,一定要引起注意。那么,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   有些不良商家会一房二卖,作为合理的买受人,一定要引起注意。那么,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在购房过程中,买方要有风险防范意识,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

      1、交易时间越短越好。

      建议从签订合同到最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

      这里就要特别提醒一下,很多购买暂时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由于签约到办下原房主的房产证时间较长,等真能过户时房价可能已大涨,经常会发生此类一房二卖的纠纷。这种情况下,要特别谨慎。

      2、尽早办理网签。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

      3、尽早实际占有房屋。

      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

  •   辛辛苦苦攒钱后,如果遇到一房二买,那就麻烦了。那么,如何防范一房二卖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如何防范一房二卖,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2、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

      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可以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的“一房二卖”行为加以防范。

      3、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

  •   “2005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已入住五年多。可原屋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屋做了抵押贷款,现在法院要强制执行房产。”近日,浦城县罗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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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女士所说的房子位于浦城县南浦街道怡园小区,四室一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2005年,罗女士与原屋主刘某签订协议,以近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商品房。当年11月20日,罗女士将179800元交付刘某,双方约定余款待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后付清。此后,罗女士一家入住该房。

      罗女士告诉记者:“这套房子是2004年开盘的,她跟刘某协议买卖时产权证还没做好,所以当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罗女士的邻居告诉记者,当初,刘某入住还不到一年时间就将房子卖了,房屋只是做了简单装修,连水电和有线电视都是罗...

  • 一房二卖纠纷具体的处理方式因为实际履行的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该房屋所有权已经登记移转于后买受人,故其对该房屋的占有有效。如产生了一房二卖的纠纷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心内容:出卖人将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房二卖。而一房二卖容易起纠纷。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在处理一房二卖纠纷中,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即使已占有买卖标的物,因该房屋所有...

  •   江先生:我于2005年10月20日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一套,向该公司分3期支付了购房款共计90万元。但此后该房地产公司将我选购的该套房以更高的价格销售给了不知情的杨某,并与杨某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21日,该房地产公司告知我,停止继续履行合同,同时退还我预付款和补偿费共计100万元。我不愿接受补偿,主张该套房屋所有权,可不可以?  律师:《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采用登记要件主义,即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在当事人之间也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本案中,虽然你与房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房款,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未发生不动产物权设立的效力,只享有合同法上的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效力,所以,你无法阻止房产公司卖给他人,只能以对方...

  •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一房二卖的问题,这让买受人很纠结。一房二卖纠纷处理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一房二卖纠纷处理原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二卖纠纷处理原则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一房二卖纠纷处理原则: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最为普遍。在该情形下,如前所述,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

  •   一房多卖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您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赔偿。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一房多卖后果是什么,一房多卖怎么维权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一房多卖后果是什么,一房多卖怎么维权

      一房多卖的后果,分两种情况说明:

      1、未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判令,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2、已办理过户手续

      那么出卖人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实际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二、一房多卖案例指引

        原告李某诉称,2012年2月18日,原、被告约定,被告将自己所有的坐落于xx市鸿远小区21幢4单元202室的经济适用房及492号架空层(即21幢26号架空层)一并出卖给原告,房屋价款为250000元,被...

  •   《房屋登记办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西安房屋管理局也在紧锣密鼓制订符合西安的细则,那么它给购房者或房屋所有人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它在解决房产纠纷时有何现实意义? 市民鲜有人知晓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结果显示有九成人不知道《房屋登记办法》的实施,而《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对他们的影响更是无从知晓,当记者简单介绍后,他们都点头称好。家住西安交大附近的程先生说:“以前因为种种原因拿不到房产证的房子,产权明晰却不能买卖,还有很多房改房,由于不是全产权,也没有办法合法交易,因此造成了很多纠纷。这下好了,新办法实施了,只要房屋登记簿记载明确,就可以解决现在很多因为历史和现实原因造成的房屋买卖难的问题,可以说去掉了人的一块心病。” 预告登记防止一房多卖 《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在人们解决房产纠纷上有什么现实意义?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王阿丽律师。她分析说,我们以往实行的预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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