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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09:59:10 0人浏览

导读: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安置房买卖的风险?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 1、要是在安置房还没拿到产权证的就进行交易的可能会面临房屋买卖合同会被判决无效的风险。2、因买方无理拒绝过户,可能会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3、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的风险。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买卖的风险是什么?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

  •   因为建设征地拆迁,一些地方修建了许多安置房,在安置房买卖交易中难免会存在风险,但是安置房买卖在实践中非常普遍,安置房买卖风险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二)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三)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目的了,只能选择主张债权;

      (四)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所以,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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