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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10:07:57 0人浏览

导读: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在申请工伤赔偿。那么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怎么规定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怎么规定的
  •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在申请工伤赔偿。那么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怎么规定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省物价、财政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委托鉴定单位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委托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由申请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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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关于核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1994]第237号)。

  •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那么无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范围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无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2018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以下规定:(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2、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3、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4、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5、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6、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

  •   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考虑到影响劳动能力,还是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多少钱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按省苏价费[1996]156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次280元;

      (二)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申请复查和再次鉴定的,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鉴定结论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方承担;

      (四)确认停工留薪期的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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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发生工伤后,如果导致了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或寻求用人单位赔偿。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哪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多久?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是多少?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关于核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1994]第237号)。

  • 不幸发生工伤需要工伤鉴定来确定理赔,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做工伤鉴定也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呢?到底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最合适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没关系,今天就为大家搜集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效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鉴定。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
  •   当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工伤导致受伤,也可能会导致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确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确定?参照下列内容: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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