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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14:55:29 0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受到非本人全责的交通事故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
  •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受到非本人全责的交通事故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如下: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1)、用人单...

  •   在交通事故工伤当中,想要获得相应的赔偿,是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范围后再进行鉴定和赔偿。那么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所需材料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网小编来为您解答。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个人申请里要求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径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1)...

  •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认定为工伤。但是,这并不是说职工发生的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都算工伤,要认定为工伤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2)职工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

    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职工本人;(

    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5)职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可见,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必须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若职工不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而是提早上班,或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必经路线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明显不利于对职工的保护,也不利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作了较为合理的修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认定为工伤。为此,认定为工伤的要件只...

  •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受到非本人全责的交通事故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如下: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1)、用人单...

  •   如果员工再上下班途中或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么究竟要如何认定呢?哪些注意事项?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认定的有关事项

      1、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

  •   我们知道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的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一般都应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以上就是“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   核心内容:工伤认定流程需要的材料之一就是工伤认定书,以下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工伤认定书的主要内容。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延伸阅读: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

  •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伤残鉴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决定,厘清了有关因部门利益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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