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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08:50:42 0人浏览

导读:

驳回起诉就是法院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那么,裁定驳回起诉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   驳回起诉就是法院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那么,裁定驳回起诉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判决...

  •   当事人提起起诉之后,如果出现了某些情形,会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是要合法的。那么,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

  • 驳回起诉是行政裁定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原告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那么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   驳回起诉就是法院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那么,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判...

  • 驳回起诉是行政裁定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原告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那么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而两者的适用经常容易混淆,那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区别有哪些?驳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区别

      1、定义不同: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照程序法上的规定,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法院对于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也就是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2、适用条件不同:

      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第119条关于受理的条件,不得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3、适用的阶段和法律文书不同:

      驳回诉讼应适用判决的形式。而驳回起诉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4、产...

  •   裁定驳回起诉的6种情形: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没有明确的被告;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予以驳回起诉。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法律规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或经一定期限后再起诉的案件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

  •   在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今天,很多企业会因为经营不善而申请破产。法院有时也会因为一些原因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事人会感到比较费解,可能会因此遇到各种各样的不便,那么破产申请裁定驳回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什么情况会使自己的破产申请被驳回,小编为您解答。

      一、破产申请的法律含义及申请形式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 行政诉讼一般是指当事人对期国家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和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诉讼。那么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行政诉讼的收费情况呢?一、非财产行政案件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至400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二、财产行政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一定比例交纳:1、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2、超过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3、超过50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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