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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09:32:04 0人浏览

导读: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 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 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 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 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 抵触...

  •   公民有权对自己的所有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一般都会采取立遗嘱的方式。那么,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国法律认为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如下:

      1、自己写的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2、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3、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由录音机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5、由立遗嘱人通过见证人口头叙述遗嘱。(危急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口头遗嘱,否则无效)

      立遗嘱的人是否找律师来代写遗嘱,全是当事人自己的选择,法律不会进行强迫。

  •   遗嘱,是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快要离开人世的时候对自己的个人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嘱咐。当然,立遗嘱是随时都可以立的,现如今很多人都为自己的资产进行了立遗嘱,对现有的财产进行了分配。遗嘱不管是什么时候立的,都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后才会生效。那么立遗嘱的形式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

      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

  • 立遗嘱的法定条件有: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为年满十八岁且精神正常;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受他人胁迫、迫或欺骗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以及他人伪造、篡改的遗嘱,一律无效;遗嘱内容不是违反国家法律,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当事人可以随意变更和撤销所立遗嘱,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撤销和变更遗嘱都是立遗嘱人的权利,只要立遗嘱人愿意,那么他就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只要撤销或者变更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可。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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