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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3:43:37 0人浏览

导读: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是很正常而普遍的,但是也是导致离婚的因素之一。那么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赔偿的条件
  •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是很正常而普遍的,但是也是导致离婚的因素之一。那么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赔偿的条件: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离婚赔偿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是无法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适用离婚补偿制度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即要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是因为,在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财产,双方都可以分割,分割时虽也考虑财产的来源,但如双方都没有可以照顾的特殊原因,共同财产基本上是等分的,这样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在离婚时就可得到对方的财产,这就间味着其家务劳动得到了肯定。

      2、权利的享有须以特定义务之履行为对价。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抚育之子、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即要求一方为了家庭的利益做出了大量的贡献。离婚补偿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承认家务劳动或协助工作的价值。在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下,离婚时双方无共同财产,如不作出一定的补偿,作出贡献的一方的价值就无从体现。

      3、权利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婚姻法为私法,这种补偿请求权在于保护...

  •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离婚赔偿请求权的条件2010年07月04日星期日20:30在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里的损害赔偿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就物质损害赔偿而言,应当按照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进行赔偿。就精神损害而言,应当按照最好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赔偿。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具有离婚请求权,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出。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和保证判决得到执行。对于当事人不知道离婚请求权损害赔偿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下列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既可以是前后存在的两个婚姻均是经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是夫妻一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构成事实婚姻的。

    律师建议:配偶实施家庭暴力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进行司法鉴定,前往医疗机构时,要求主治医师写明致损原因以便后续提起离婚诉讼时,将上述机关出具的相关文书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丽律师。以下由我为大家解答“离婚赔偿的条件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婚内如果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并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婚内存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即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司法实务中,损害赔偿一般是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由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根据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离婚赔偿的条件就是在起诉离婚时,可以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以下的行为之一:1、一方重婚;2、一方与他人同居;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赔偿需在起诉之时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有:

    1、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的;

    2、公司有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行为的;

    3、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决议公司继续存续的。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下列情形,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如何行使?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条件是: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中存在的无过错方,不享有该项请求权,因为这种无过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即“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该条所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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