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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0-03-19 17:01:3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下列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既可以是前后存在的两个婚姻均是经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是夫妻一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构成事实婚姻的。

律师建议:配偶实施家庭暴力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进行司法鉴定,前往医疗机构时,要求主治医师写明致损原因以便后续提起离婚诉讼时,将上述机关出具的相关文书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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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律师
主办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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