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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10:17:20 0人浏览

导读:

借款利息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时发生的利息费用,或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费用等。那么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
  • 约定借款利息,应当不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属于发放高利贷,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借款人可以不支付给贷款人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私人之间借贷的情形很常见。借款可以约定利息,那么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分具体情况:

      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

      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在部分规定上是有冲突的,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

  • 个人借款利息的约定:借贷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利息,利息约定明确的,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进行履约;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另外,双方约定的利息合同成立时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而解除的,也可以是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解除的,如果双方约定了解除借款合同的,那么借款合同解除约定利息的处理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借款合同解除约定利息的处理

      借款合同签订后,在符合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同时,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今天,给大家讲解下借款合同解除后约定的利息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是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这些条款继续有效,仍可以作为处理善后事宜的依据。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解除,对于之前约定的利息,可以经过双方的协议,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解除或确认合同解除,并主张对方支付利息,因为按照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间从借款之日起,就需要开始支付利息。所...

  • 企业间借贷,能约定利息。但是企业间约定的借款利息或者逾期还款的利息,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就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个人借款利息的约定:借贷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利息,利息约定明确的,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进行履约;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另外,双方约定的利息合同成立时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核心内容: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赵明和王小军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虽然没有经济上的往来,但也一直保持着联系。这一天,赵明面带焦急地来到王小军的办公室,见面就开始诉苦:“老王,最近我的连着有几笔货款回款出了问题,外面的欠账又有两笔马上要到期了,周转实在困难,如果你现在手上有钱的话,能不能从你这里借50万救救急?”

      看到王小军在犹豫,赵明忙接着说:“老王,我这笔钱虽然要得急,可我还不至于还不上,一年内肯定全还清。利息方面也好商量,不会让你白帮这么一个忙的。”这句话让王小军动心了,因为他手里确实有这么一笔钱,已经找了了段时间的投资项目,却总也没有合适的。现在既然王小军求到了自己,不如把卖个人...

  • 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判决

    法官在审理借款合同特别是民间借贷合同案件中,常遇到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如不按期支付利息则出借人要计收复利;借款人超过借款期限未归还借款本息则出借人要计付罚息;有的约定借款人既要支付利息又要支付违约金。为准确处理此类案件,需要梳理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一、法律概念上的区分。

    1、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这是《合同法》规定的两种借款合同类型。两类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

    (1)借贷主体不同。银行借款合同是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与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或贷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现行法律禁止企业法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

    (2)贷款利率不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和《合同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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