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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司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1:33:55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离婚时公司怎么分割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离婚时公司怎么分割
  •   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各种财产进行分割,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公司持有股份的,可能会关注,离婚时公司怎么分割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离婚时公司怎么分割,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时公司怎么分割?离婚夫妻不能协商一致时对公司股份的分割: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但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受公司法的这一限制,在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中这一方案无法实现。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

      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

      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离婚时公司应该如何分割,你又是否知道如何划分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您带来了关于离婚时公司如何分割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离婚夫妻不能协商一致时对公司股份的分割:

      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但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受公司法的这一限制,在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中这一方案无法实现。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

      二、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

      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时怎么分割安置房这个问题。

      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主要考虑的还是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问题,或者人口问题。针对离婚案件中目前争议的情形分析如下:

      首先,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差价补偿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种被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过来的。如果存在房屋差价,所补的差价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的价值和所补的差价在整个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对于婚后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价问题,都应该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其次,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的:这种就需要参考赠与房屋的情形,即《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

  •    一、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二、在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三、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的分割?

       这是最简单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时怎么分割安置房这个问题。

      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主要考虑的还是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问题,或者人口问题。针对离婚案件中目前争议的情形分析如下:

      首先,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差价补偿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种被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过来的。如果存在房屋差价,所补的差价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的价值和所补的差价在整个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对于婚后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价问题,都应该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其次,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的:这种就需要参考赠与房屋的情形,即《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

  • 离婚时分割安置房,如果是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拆迁的不分割,因为婚前财产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婚前共同购买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的安置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该房屋一半同等价格的补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

  • 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分割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婚前买房属于一方的全款出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由一方付首付的,婚后共同还贷的,不动产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房屋的增值和共同还贷的款项,由有产权登记的一方给予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 核心内容: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婚前购房可以分为多种情况。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屋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婚前购买房产离婚时的分割: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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