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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司章程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14:44:53 0人浏览

导读:

公司在成立之时,必须要制定记载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制定公司章程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制定公司章程注意事项
  •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以及运行规范。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因此,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必备文件,并常常被认为是公司的根本法或“公司宪法”。

      由谁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和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机构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重要性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治理规则,也是公司有效运行的基础。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

  •   公司在成立之时,必须要制定记载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制定公司章程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制定公司章程注意事项:

      1、法律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予以载明。

      我国《公司法》第25条所规定的的事项,都是公司得以设立和运营所必不可少的,任何事项的遗漏,都会造成公司章程的无效,从而公司也就无法获得设立登记,因此,在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时,要特别注意将章程规定的内容涵盖所有必要记载事项。

      另外,关于这些必要记载事项的规定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所谓真实,是指这些事项的规定必须与事实情况相符,不得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如不得虚报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否则,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所谓明确,是指这些事项的规定必须清楚、明白、不能含混不清。如章程必须具体地写明公司的...

  •   公司章程关系到公司设立行为是否有效,同时直接影响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的运营效果,那么拟公司章程需要注意什么?首先,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次要与公司治理有机地结合,最后是尽可能地完善公司章程内容使之切实可行这三个原则进行拟定,下面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

      一、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

      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

      2、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

      3、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

      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东会通过后,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并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

      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

      第三由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 关于设立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问题,绝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对此作出规定,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人民币;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人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上述规定比西方发达国家规定的限额还高。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现行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与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不相适应,不利于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因此,应当修改《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降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西方各国公司立法对股东出资缴纳原则的规定看,英美法系国家,实行授权资本制。大陆法系国家,从过去采用法定资本制,转变为实行折衷授权资本制。如法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股份公司中,实物缴纳实行法定资本制,货币缴纳实行折衷授权资本制。而中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缴...
  •   注意事项:  1.以上股东会决议的变更事项,正式行文时,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内容,其中第五条的1、2、3、4点内容,应根据设立董事会或者设立执行董事以及是否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内容。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原股东会、新股东会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  3.本股东会决议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  4.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XXX)”。  5.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若正文与签名脱离的,应当在正文与签名页处加盖企业的骑缝...

  •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作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规则,在公司存续期间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章程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定性;2.真实性;3.自治性;4.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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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章程的修改的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 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梦呓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 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   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协议,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性质上属于合伙协议。而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对公司、股东、公司的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公司章程具有自治性,对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违反内部事务自治的基本规则——公司章程要承担相关责任。

      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具有一致性和许多相同之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构成、出资形式和数额等事项是公司章程和设立协议必须注明的事项。公司章程一般以设立协议为基础,吸收设立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转让、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公司终止的情形等。虽然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目标具有一致性,但是,两者的性质和功能不同。

      1、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的效力期间不同,设立协议是调整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设立协议产生在公...

  • 股份公司章程有以下必备条款: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通知和公告办法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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