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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4 02:13:28 人浏览

导读:

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显著,主体多为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害其他经营者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本文将详细探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主体及其侵害性。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几个显著的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主要是经营者,他们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尽管非经营者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行为也可能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这种行为也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例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就属于此类。

  3.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4.这种违法性主要体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包括第二章中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以及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

  5.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难以直接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只要这些行为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应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主要是经营者,他们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这些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在某些情况下,非经营者也可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例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侵害性,主要侵害的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这种侵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危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破坏市场的正常竞争环境。

  2.不正当竞争行为会阻碍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损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使守法经营者蒙受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害。

  3.有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可能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带来消极影响,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性是不可忽视的,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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