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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受取得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5 04:12:37 人浏览

导读:

继受取得是物权取得的重要方式,主要通过转移继受和创设继受两种途径。转移继受包括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而创设继受则是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

  一、继受取得方式有哪些

  继受取得的方式主要包括转移继受和创设继受两种。

  1.转移继受是指原物权人将物权完整地转移给新物权人,这通常是通过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方式实现的。

  2.创设继受则是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这可以通过民事和行政两类方法来实现。

  二、转移继受的途径

  转移继受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这种方式,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2.赠与、互易: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3.继承遗产: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接受遗赠: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在转移继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

继受取得方式有哪些

  三、创设继受的方法

  创设继受的方法主要包括民事和行政两类。

  1.民事的如所有权人通过与他人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抵押合同,设立他物权。

  2.行政的主要指主管机关通过划拨或特许为法人、自然人创设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取水权等他物权。

  在继受取得中,除了上述的转移和创设方式外,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情况:

  1.在不动产的继受取得中,通常需要进行登记手续才能完成所有权的移转。

  2.而在动产的继受取得中,则通常通过交付或移转占有来实现所有权的移转。

  3.对于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也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你对继受取得的哪种方式最感兴趣?或者你有其他物权取得的问题吗?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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