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导读:
租赁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租赁合同的核心在于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将其拥有的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因此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而出租人则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
2.租赁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这意味着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互有义务,出租人提供租赁物,承租人支付租金,双方各自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租赁合同还是一种诺成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合同双方就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需进一步的实际交付行为。
4.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这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类型的一个重要区别,体现了租赁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
5.租赁合同的标的物通常是有体物、非消耗物。这意味着租赁物通常是实物,而非抽象的权利或无形的服务,并且这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不会被消耗或损坏。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的特点包括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双务有偿性、诺成性、等价有偿性以及标的物的有体性和非消耗性。
租赁合同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1.如果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这是因为未取得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不能作为合法租赁标的物。
2.如果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该合同同样无效。这是因为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有限,且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不具备合法性。
3.如果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也将被认定为无效。这是因为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是其合法存在的期限,超过该期限的租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4.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都不得出租,否则租赁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在涉及违法建筑、未取得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下,将被认定为无效。
在日常生活中,提升法律意识对于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1.提升法律意识有助于预防纠纷的发生。当我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时,就能够更好地与他人进行交往和合作,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导致的误解和冲突。
2.提升法律意识有助于维护个人权益。当我们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情况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了解租赁合同的特点和无效情形可以帮助我们避免签订无效合同或陷入法律纠纷。
3.提升法律意识还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当我们都能够遵守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将得到提升,从而实现公平和正义。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以便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习了租赁合同的相关知识,你是否对签订合同时的细节更加关注了呢?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记得在法律快车上寻求帮助,我们始终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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