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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什么时间收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7 03:06:32 人浏览

导读:

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在被异议人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后30日内收到,需按时答辩。商标局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裁定,不服可申请复审。

  一、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什么时间收到

  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通常在被异议人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后的30日内收到。

  1.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件后,会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商标异议书及有关材料,在被异议商标异议期满的一个月后,将商标异议书的副本转交给被异议人。

  2.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需作出答辩。

  二、答辩期限与法律依据

  1.答辩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的30日内。

  2.被异议人应在该期限内对商标异议进行答辩。如果被异议人不答辩,这并不会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3.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1)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2)当事人在提出异议申请或者答辩后,如果需要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应在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3)如果期满未提交,将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4)但如果在期满后生成或者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局将证据交对方当事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三、商标异议答辩步骤

  1.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件后,会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商标异议书及有关材料,将被转交给被异议人。

  2.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后,应在规定的30日内作出答辩。是否答辩由被异议人自己决定。

  3.商标局在收到被异议人的答辩后,将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依法进行裁定。

  4.如果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作出终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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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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