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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有权扣押征地补偿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7 02:57:48 人浏览

导读:

乡镇人民政府无权扣押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费是专款专用的资金。征地补偿的标准和程序受到《土地管理法》的严格规定,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一、乡镇有权扣押征地补偿款吗

  乡镇人民政府无权扣押征地补偿款。

  1.征地补偿费是专款专用的资金,乡镇人民政府无权留用。

  2.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5)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由被安置人员统一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

  征地补偿的标准和程序受到《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严格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补偿标准与安置原则

  征地补偿的标准和安置原则在《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都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2.对于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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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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